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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增值稅開票變了! 10月1日起正式執行!——財務部投稿

        Date:2022-9-1 9:48:04Hits:0

        發票新規

        10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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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劃重點:

        1、明確登記注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

        2、對從事新車銷售和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按有關規定做好備案。

        3、自2022年10月1日起,對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4、明確汽車銷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將購進并用于銷售的二手車按照“庫存商品”科目進行會計核算。

        5、2023年1月1日起,對自然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出售持有時間少于1年的二手車達到3輛及以上的,汽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拍賣企業等不得為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予辦理交易登記手續,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

        附:二手車交易的增值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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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自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稅,開具免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票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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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電發票”來了!
        8月28日起正式執行

        剛剛,全電發票受票試點又吉林、黑遼大、天津,晉甘寧桂、海南,黔滇青藏新15省市區試點受票!

        全國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都能收取全電發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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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簡稱全電發票)開票方試點省市自治區包括:廣東(不含深圳)、上海、內蒙古。

        全電發票受票方試點省市計劃單列市(據統計)累計36個。包括:四川、北京、江蘇、浙江、深圳、山東、內蒙古、上海、廣東、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陜西、江西、安徽、福建、重慶、青島、寧波、廈門、吉林、黑龍江、遼寧、大連、天津、晉甘寧桂、海南,黔滇青藏新。

        8月28日開始,全電發票受票試點全面鋪開了。

        第一批:自2022年5月10日起,四川省試點。

        第二批:自2022年6月21日起,北京、江蘇、浙江(不含寧波)、深圳、山東(不含青島)等五地試點。

        第三批:自2022年6月21日起,內蒙古、上海、廣東(不含深圳)等三地試點。

        第四批:自2022年7月18日起,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陜西、江西、安徽、福建、重慶等九地試點。

        第五批:自2022年7月31日起,青島、寧波、廈門三地試點。

        第六批:自2022年8月28日起,吉林、黑龍江、遼寧、大連、天津,晉甘寧桂、海南,黔滇青藏新15省市區試點受票。36省市實現全電發票受票全覆蓋。

        除蒙滬粵外,其他各地納稅人僅作為受票方,接收蒙滬粵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全電發票、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和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

        相較于之前的傳統紙質發票及電子發票,全電發票有以下優點:

        1、發票信息全面數字化,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

        2、發票版式全面簡化,重新設計了票面要素,簡化購買方、銷售方信息,僅需填寫納稅人識別號和納稅人名稱;聯次全面簡化,全票無聯次;徹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復核人欄,會計無需糾結。

        3、開票流程全面簡化,開票零前置,無需稅控設備即可開票,無需票種票量核定即可開票,一個企業確定開票總額度即可開票,且開票額度可動態調整。有網絡就可以開票,登錄網頁、客戶端或者手機APP即可開票。

        4、電子發票重復入賬報銷問題徹底解決,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標記發票入賬標識,避免重復入賬。

        5、實現發票自動交付,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自動交付全電發票,也可通過電子郵件、二維碼等方式自行交付全電發票。

        6、紅字發票處理流程簡化,發票未入賬時可直接全額紅沖,發票已入賬時銷售方和購買方均可提出紅字申請。

        03

        常見的發票小知識你都學會了嗎?

        發票是我們每天都要接觸的,是納稅人在買賣業務,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中離不開的存在,但你真的懂發票么?

        一、常見的三種發票類型

        二、只能開普票不能開專票的4種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真實交易的業務,這4種情形也不能開專票,只能開普票,切記: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的。

        (2)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3)部分適用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規定的:

        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選擇簡易計稅。

        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簡易法3%減按2%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按簡易法3%減按2%繳納增值稅。

        注意: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可按3%減按2%繳納增值稅,也可放棄減稅,按3%繳納增值稅,并可開專票。

        (4)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這11種費用發票不能再報銷!

        普票只有名稱、沒有納稅號、開票信息不齊的,都不能再報銷了!

        除了這些,還有哪些費用發票也不能再報銷?

        (1)沒有納稅人識別號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報銷!

        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取普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2)發票與實際業務不相符,如沒有購進直接虛開,不能報銷!

        (3)收到發票備注欄填寫項目不全的費用發票,不能報銷!

        (4)收到發票章蓋的不規范的發票,不能報銷!如蓋章錯誤(蓋得財務章或是公章)、蓋章模糊或未蓋發票專用章等。不能報銷!

        (5)發票適用稅率錯誤的,不能報銷!

        (6)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開票必須備注,否則不能報銷!

        (7)印有舊版發票監制章的出租車發票,不能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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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沒有編碼簡稱的發票,不能報銷!

        (9)品名籠統的名稱內容沒有具體明細,不能報銷!

        注意: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開具不實的發票,不能報銷。

        (10)收到發票附清單,不是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打印的,不能報銷。

        注意:自行A4紙打印不可報銷。

        (11)成品油發票沒有“成品油”這三個字;“單位欄”“數量”欄填錯;不同開票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統統不能報銷!

        四、收到發票時7個不行

        (1)發票沒有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一律不行!

        (2)適用稅率錯誤,一律不行!

        (3)發票內容與實際業務不相符,一律不行!

        (4)籠統地開辦公用品、食品等名稱發票,一律不行!

        (5)發票蓋章不規范的,一律不行!

        (6)開具匯總辦公用品、食品等發票,必須附上稅控系統開出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外加蓋上發票專用章,A4紙自行打印的,一律不行!

        例如:在文具店里,買了一些簽字筆、筆記本等,發票上應把商品名稱、型號、數量都打印出來!

        (7)開具培訓會議清單,需由酒店系統或銷售系統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其它途徑開具的清單,一律無效!

         

        04

        20個發票涉稅的風險點

        大數據下,企業數據信息透明化,尤其是金三、金四的存在更是讓所有違法行為無所遁形,以下20個關于開發票的涉稅風險點,一定要注意:

        風險1:利用免征額臨界點達到銷售方虛開、購貨方虛增成本費用,從而逃交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目的;(小規模月15萬元或季45萬元的免征額)

        風險2:取得白條入賬等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

        風險3:未按照規定銷售方隨意作廢開具的發票;

        風險4:取得的發票一直未付款或者大額現金支付;

        風險5:經常凌晨開具發票;

        風險6:檢查企業之間對開發票問題;

        風險7:未按照規定開具合格的發票;

        風險8:疫情期間免稅發票開具錯誤的問題;

        風險9:發票清單開具錯誤的問題;

        風險10:金額頂格開票情況;

        風險11:納稅人是否存在購銷不匹配、進銷項明顯異常;

        風險12:大額費用支出發票證據鏈不充分有可能帶來沒法稅前扣除的風險;

        風險13:在同一地址注冊多家小規模納稅人來開具發票,同一IP地址對外開具發票,有虛開發票嫌疑;

        風險14:開票金額快達到免征額臨界點的時候經常出現作廢發票現象,增值稅普通發票作廢比例異常;

        風險15:新成立的小規模納稅人短期內開大額發票,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年齡偏大,并沒有經營能力甚至不具備生活能力等,有虛開發票嫌疑;

        風險16:檢查舍近求遠開票,或者屬于貨物來源地預警風險;

        風險17:取得稅收洼地發票過多的風險;

        風險18:農產品發票的風險;

        風險19:檢查自然人代開發票問題。從自然人處取得大量或大額代開普票風險指標;

        風險20:特別提醒:取得“咨詢費”“推廣費”“會務費”“辦公品”“食品”“材料”“配件”“日用品”“勞保品”等籠統項目的發票,應注意稅前扣除的涉稅風險。

        05

        發票怎么查真假?

        附其他常見問題

        想要查詢發票真假,可以直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對新系統開具的專票、普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電子普票的發票信息進行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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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票的一些常見問題:

        1.發票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嗎?

        不可以。

        2.開具紅字發票有時間限制嗎?

        沒有時間限制,符合開具紅字發票的條件即可開具。

        3.取得了稅率填錯誤的普票,應該如何處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因此,可將已取得的發票退回銷售方,并要求銷售方重新開具正確的發票。

        4.若購方專票已經抵扣,如何開具紅字發票?

        購買方取得專票已抵扣的,可在發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5.銷售方開具的紅字發票,是否需要交給購買方?

        根據相關規定,購買方取得專票已抵扣的,由購買方根據問題4處理后,銷售方可開紅字發票,需要將紅字專票對應的聯次(發票及抵扣聯)交給購買方。

        注意:其他情形,并未做明確規定的,應與《信息表》保持一致,銷售方開具《信息表》的,紅字發票不需交給購買方;購買方開具《信息表》的,紅字發票需交給購買方。

        6.我是一般納稅人,準備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請問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之后,是否還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相關規定,轉登記納稅人,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不需要繳銷稅控設備和增值稅發票。

        轉登記納稅人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業務交易的,應當按征收率開票;轉登記日前已做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的,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專票;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專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局申請代開。

        來源:稅來稅往